发布人: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:2026-08-28
5.市场竞争不均衡。
部分地区的项目门槛设置偏向大型央国企,具备系统自控、能效监测、风水联调、长期运营能力的专业技术型中小企业,参与项目的空间十分有限,市场竞争不充分,不利于技术迭代和成本优化。
四、政策建议,释放能源托管三层完整价值
1.转变价值认知,建立三层价值综合评价体系。
项目评审不再将短期电费节约作为单一评分核心,建立财政成本(浅层)、资产长效运营(中层)、考核指标履约(深层)三维评价体系,将单位面积能耗下降、碳排放强度下降、系统能效长期稳定性、COP、IPLV、冷量输送效率等指标纳入招标评审,引导市场从“卖硬件、卖工程”转向为“长期能效与降碳结果负责”。
2.强制前期基线核查,完善计量监测体系。
依据《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》相关要求,项目实施前,除历史账单、审计报告基线外,增加典型日连续实测基线,采用机房能效监测仪、热量表、分项电表开展10个典型日系统能效实测,修正理论基线,落实节能改造前以计量方式考核评价节能指标的要求;改造后依托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开展长期连续监测,建立基线可复核、节能量可验证、碳减排可溯源的数据基础,为考核责任承接提供计量支撑。
3.完善标准化合同,明确考核责任承接边界。
全面推广新版国管局、市场监管总局能源费用托管示范文本,在合同中明确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、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、基线动态调整规则、极端工况豁免条件、第三方监测核验方式、未达标赔付机制。厘清法律边界:公共机构承担节能降碳考核主体责任,服务商承担合同约定的指标落地履约责任,实现权责清晰。
4.优先系统优化,理性推进设备更新。
坚持“先管理优化、先运行调优、先水力平衡、风水联调,后设备更新”的技术路径,优先通过智慧动力+智慧空调,实现以需定供、负荷随动、风水联调同步调节,挖掘存量系统节能潜力,降低改造投入,提升投入产出效率,杜绝不计成本盲目设备换新。

5.优化市场准入规则,构建充分竞争市场。
破除不合理资质壁垒,不唯企业规模、不唯国企背景,重点考核系统自控、能效监测、冷站优化、长期运维、碳核算技术能力,鼓励专业节能技术服务商公平参与竞争,依靠技术运营能力实现长期盈利,培育稳定可持续的能源托管产业生态。
6.建立项目后评估制度。
建立能源托管项目3年、5年、合同到期后能效后评估机制,对节能衰减率、系统能效、碳减排成效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开展复盘评估,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项目招标、服务商信用评价的依据,倒逼服务商落实中长期资产运营责任和降碳考核履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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